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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冼耀均不是第一次嫖娼

2015-04-02 08:54:00 来源:车讯网责任编辑:Luffy

    冼耀均曾经的代理律师李海霞介绍,这已不是冼耀均第一次“嫖娼”了。2011年12月26日凌晨,广州警方突然闯入冼耀均家中,将冼耀均及其妻子、未满10岁的儿子带走。被带走的理由是,冼耀均41天前曾“嫖娼”。

    长沙公安局官微3月29日凌晨发布消息,3月26日晚23时许,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,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,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,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。警方消息称,经审查,违法嫌疑人区某(男,62岁,广州市人)、冼某(男,广州市人,47岁)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、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(女,江西省人,28岁)、孙某(女,湖北省人,25岁)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    在被抓的同日下午,区少坤还曾通过微博账号“广州区伯”发布了在湖南发现的两起公车私用。

    他在毛泽东故居“韶山毛泽东纪念园”内,发现牌照为“粤OA2401”的公务车公车私用,向广州公安举报。从区伯上传的9张照片中可以看出,这是一辆银色丰田。区少坤还介绍,25日,他在衡山也看到一辆其他单位公务车涉嫌公车私用,并通过微博向广州市纪委官微举报,但其未上传该车照片展示牌照及车型。

    新京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,根据广东省车牌号编排规则,“粤O”仅向公车发牌,其中“粤OA”号段属于广州市公检法司系统,广州市公安局拥有“粤OA+4位数字”号段,悬挂粤OA2401号牌的车辆应是广州市公安局的公车。“这辆车可能是我们的吧”,昨日下午,广州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,但其并未提供更进一步消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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